2026年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2 16: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本部门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权限范围内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工作。
(3)在权限范围内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落实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程序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发放上级下拨及区级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牵头负责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和救助保护工作。
(4)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信息资料、档案;开展地名文化的搜集、整理、宣传、保护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民办养老机构的备案,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7)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留守儿童、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8)组织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公益性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的社会福利募捐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0)协调相关部门对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11)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信息数据的统计、审核、校验、上报工作。
(13)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年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能。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下设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等3个二级机构,内设股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社会救助管理股(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编办核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至2025年底共有行政(事业)编制34人,实有在职职工34人,退休职工3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11548.8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548.8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年初安排2857.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91.3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4.5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为11548.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8.8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4.5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548.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8.8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45.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1003.2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性支出、项目性支出。其中:业务性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场地租赁费、档案管理费、日常工作,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注销、法人变更等会计服务费等方面;项目性支出10981.23万元,主要用于百岁、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特困供养、低保员工资及五险一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民生实事、殡葬惠民、殡改宣传整治及移风易俗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1.53万元,比上年年预算增加4.89 万元,上升7.34%,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6年本部门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72.60万元,其中,限额以上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限额以上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限额以上服务类采购预算372.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6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目标绩效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54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59万元,项目支出11003.23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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