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落实情况;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四)根据上级要求,派员协助省、市信访局处理我区群众赴省赴市上访事项,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省、市社会政治稳定。
(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部署和安排全区信访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全区的信访业务和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并对在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六)做好重复信访的处理、稳定和教育、疏导工作,通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七)负责做好区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