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江杨梅洲翔鹏船厂、永盛船厂整体拆除 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的批复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1-02-19 10:50
湘潭市雨湖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湘江杨梅洲翔鹏船厂、永盛船厂整体拆除 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经收悉。根据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沙金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该项目评估报告,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的资金意见函,湘潭市雨湖区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造船厂对水资源的污染隐患,确保湘潭市河西一水厂饮水安全,同意实施湘江杨梅洲翔鹏船厂、永盛船厂整体拆除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代码为:2102-430302-04-05-933755。
二、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窑湾街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拆除湘潭永盛船厂停产后遗留的厂房建筑面积为 1123.71 ㎡、拆除湖南翔鹏船厂与湘潭永盛船厂两个厂区混凝土地面 139629.9 ㎡,并将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对两个船厂喷涂与严重污染的区域土壤约 45000 ㎡采用离子矿化稳定化技术进行土壤治理;对两个船厂沿江1024m 进行护坡设施建设 0.8m 高度的护坡;对生态修复面积进行绿化,生态修复绿化总面积为 139629.9 ㎡。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估算3976.9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457.28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294.03 万元,预备费 225.08 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
六、项目建设中的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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