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路美好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平社区服务用房提质工程)的批复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1-02-08 10:43
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路美好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平社区服务用房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经收悉。根据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南华伦咨询出具该项目评估报告,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的资金意见函,湘潭市雨湖区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同意实施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路美好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平社区服务用房提质工程)。项目代码为:2101-430302-04-05-721194。
二、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广场街道马坡里8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和平社区邻里中心四楼及原马坡里8号社区现有用房面积约2045平方米;道路路面恢复1550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位10个。具体建设内容为和平社区邻里中心一楼部分用房及四楼全部用房的二次装修;社区现有综合服务功能用房的提质改造;社区室外文化墙、停车场、网球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用房所需设备设施的购置和安装。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约681.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63 万元,预备费61.97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中的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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