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雨湖区靳江河流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1
雨发改审〔2024〕32号
关于湘潭市雨湖区靳江河流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局:
《关于批准湘潭市雨湖区靳江河流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防洪整体能力,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实施湘潭市雨湖区靳江河流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为:2309-430302-04-01-220789。
二、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治理河段全长19.004km,
其中靳江河左右两岸堤防治理长3.744km,靳江河支流左右两岸堤防长15.26km。 另重建穿堤涵闸11座(出口设置拍门)、机埠1座、拦水坝15座、水闸10座, 新建机耕桥31座、码头29座、小型自排涵127座,并进行河道清障4580m3。
四、项目单位: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局组建项目法人单位(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645.9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9413.19万元(包括建筑工程7318.2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77.3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80.71万元,独立费用981.13万元,基本预备费855.7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14.0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47.7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70.9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统筹解决。
六、请严格按照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不得违规增加政府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确定以工代赈用工方案。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件用于项目申报相关工作,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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